时间:2018年12月25日 阅读:3303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关于申报和评选
2018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全面总结2018年度校园安全工作、表彰先进,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18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拟评出年度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3个、安全工作先进个人6名。现将申报和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评选工作由学校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部署,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资料档案、台账齐全,管理规范。
2.工作措施有力,效果良好,成绩突出。
3.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
4.及时上报各类安全工作信息,未出现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管辖范围内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或影响校园政治稳定事件的;对安全稳定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管理教育不到位,发生学生严重违法违纪,打架斗殴的;对学院的工作部署,不积极贯彻落实的。
(二)先进个人
1.政治素质高、敏感性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严格执行学院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善于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成绩突出。
本人职责范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违规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本人受到本部门、本单位批评的。
三、表扬办法
学院将对获评集体授予“汇华学院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先进个人授予“汇华学院安全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四、相关要求
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及“全面衡量,重在考核”的原则对参与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评选。参评集体和个人应填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表,并上报事迹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材料要求真实具体、突出重点,A4纸打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1月13日前报送行政楼116室,电子版发送至刘建余网络办公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建余,电话:80785822。
安全工作处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