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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缩小  放大+  2017-05-18

各学部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现将我院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和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新时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抓手,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基本要求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又称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地完成党支部所担负的任务。

 1.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全体党员都要参加会议,必要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1名支部委员主持。

    3.会前,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和时间安排;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提前通知到本支部全体党员;准备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

    4.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究决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2)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5)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6)讨论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5.支部党员大会需要作出决议时,支部党员大会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时,按照《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细则》(校党文组字〔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需要会议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时,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做决议,可下次会议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党员大会可以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也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6.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要在3日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又称支委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审查和监督;同时要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1.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都要参加会议,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前,党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部委员会议题,支部委员可向支部书记提出建议议题;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4.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讨论支部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3)研究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提出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意见。(4)开展以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对表彰、选举等提出建议名单。(5)研究讨论需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研究讨论需要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5.支部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每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需要支委会表决并形成决议时,到会支委委员必须超过支委委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开会,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支委委员人数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如遇重大问题要做出决定,而能到会的委员又未超过半数时,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支部委员会允许支部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上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推翻或修改。支部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安排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要安排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小组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不是党内职务,党支部书记和预备党员一般不得担任党小组长。支部委员会委员应以普通党员身份编入党小组。党小组应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新老搭配的原则配置,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1名正式党员)。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也可以不划分党小组。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3.要提前确定会议主题和内容。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近期具体工作,紧密联系当前形势和本小组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要提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通知本党小组全体党员。

    4.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4)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意见。(5)开展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6)讨论需要党小组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5.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党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讨论研究的问题一般不进行表决。对有关支部内重大问题,可经党小组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由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若确有必要,也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党小组讨论后进行表决。

    6.要安排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如实记录会议情况,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四)党课

    党课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教育的基本方法,是党员接受党的教育、提高理论和思想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课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

 1.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每学期至少安排两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支部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党课。也可以多个党支部联合组织党员上课。

 3.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安排时间,确定内容,提前联系授课人员。党课可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

 4.党课内容要贴近党员,贴近实际,不搞照本宣科,主要包括: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走访体验、现场教学、党风廉洁警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

 5.要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学院党委和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为下一级党员干部和所在支部党员各讲1次党课;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单位党员讲1次党课;邀请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或有特长的党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每次授课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要完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结束后,党小组要以各种形式深化党课教育效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相关情况。

 6.要安排专人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认真做好记录,经授课人员同意后,将课件和讲义复印件等材料存档保留。

    三、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保障措施

 (一)要把坚持“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三会一课”要突出“两学一做”要求,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三会一课”的主题和具体方式,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不断为“三会一课”注入新内容、新方式和新活力,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二)学院党委、学部党总支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对所辖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负责人,相关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要加强对“三会一课”的指导,积极创新“三会一课”的活动方式,不断提高党组织活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准以班子会、教职工会议、教研活动等代替“三会一课”。

 (三)党支部要把“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工作计划,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全面负责“三会一课”落实,要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负起责任;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和攻坚克难的堡垒。

(四)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自觉服从所在党支部安排,认真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支部各项制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合格”。对长期不参加“三会一课”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改正。

(五)学院党委、学院党总支要对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学院党委将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适时进行通报。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及时总结,不断推动我院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学院“十三五”规划落实、高水平应用技术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委员会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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