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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委员会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 院党文[2011]7号

时间:2011年12月05日 阅读次数:3416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对党员的监督,使广大学生党员提高素质,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是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尊严,在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中,立场坚定,头脑清醒,有较强的辨别是非能力。

(二)培育综合素质,提高实践能力

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学善思,学业成绩优秀;发扬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积极参加并带动同学参与校园文化、学术科技和艺术体育等活动,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增强运用知识服务社会的本领;带头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宣传科学知识和科学精神,坚决抵制邪教与封建迷信,反对伪科学。

(三)坚持党性锻炼,遵守党纪国法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为建设和谐校园贡献力量;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维护社会和学校的安定团结。

(四)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文明素质

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艰苦奋斗,厉行节约,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侵蚀;自觉维护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团结互助,举止文明,谈吐得体,作风朴实,为人正派,努力做新时代校园文化的传播者、道德规范的实践者、精神文明的倡导者,在校园文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就业及扶助贫困生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自己的表率作用促进班风建设,推动学风建设。

(五)牢记党的宗旨,甘于服务奉献

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奉献青春、建功立业的理想;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个人利益自觉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三、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和方法途径

(一)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以及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等等。

(二)学生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订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结对帮扶、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3.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学生党员教育的实施步骤

为使学生党员教育能收到理想效果,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查分析,摸清情况;二是制订计划,明确目标;三是检查落实,增强效果;四是定期总结,不断提高。

四、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

(一)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班级的政治核心

党支部的设立要有利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支部作用的发挥。努力实现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学部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的领导。

(二)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建好支部班子

要遴选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者必须是正式党员,在相关年级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要健全支委会,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都要设立支委会;7人以下的支部一般不设支委会,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建立学生党支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选举结果要报学院党委备案。

(三)学生党支部的职责

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学生党员的管理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必须通过严格的党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使广大学生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进一步增强他们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一)学生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批准学生入党以后,学部党总支必须在一周内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二) 学生党支部必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党员大会。学生党支部至少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学生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并表决通过学生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2)党支部委员会。学生党支部至少每月要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要事项;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和支部自身建设问题。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根据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汇报学生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学生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学生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党课。党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学生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的授课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以是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或优秀党员,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2.组织生活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要每学期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本支部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订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制度

学生党员要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获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对党员本人或其他学生党员在思想和工作上产生的问题、发生的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预备党员每季度还要向所在党支部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

4.党日活动制度

党日指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党日是党的生活在时间上的保证,党的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绝大多数要在党日活动中落实。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召开党的会议,进行党的教育,开展组织生活,处理党务工作。

(三)党费收缴制度

学生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根据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每学年开展一次。

(五)党组织关系接转制度

1.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1) 接转组织关系。学部党总支要通知新生党员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报到后两周内到学院党委接转党组织关系,不得由他人代办。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所开具。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须向学院党委提交书面说明。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在有效期内到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限的不予受理。

(2) 审查入党材料。新生入学时,各班辅导员在审查新生档案时,如发现有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将其交给学部党总支,不得由辅导员个人保管;入党材料由学生本人携带的,要通知他们及时交到学部党总支。学部党总支将本学部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初审后,交学院党委审查。

(3) 新生党员入学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中学党组织发展自己入党的过程和进入高校后自己的思想情况。

(4) 新生党员中的预备党员,经学院党委审查,确认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将及时通知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要负责对他们继续进行预备期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并按时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

(5) 新生党员入学后必须参加党校党课培训班的培训。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与毕业手续同时办理。各学部党总支于每年6月15日前将毕业生就业单位和接收党组织关系单位报学院党委。

(2) 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学部党总支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学部党总支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六)党籍管理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党内活动2个月以上者,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者,均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并按程序办理除名手续。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

(一)提倡实行学生党员“十个一”制度

全院的学生党员,应当做到“十个一”:每学期精读一本马列理论书籍;组织或积极参加一个理论学习小组;每学年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每学期组织或参加一次专业学习课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每学期提出一条促进校风、学风建设的建议;联系一个低年级班级或学生宿舍,带动同学争创先进班集体或文明宿舍;联系帮助一名在学习上或生活上需要关心和帮助的同学;组织或积极参加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或志愿服务组织;每学期参加一次“党员奉献日”活动;每学年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

(二)提倡实行学生党员承诺制

学生党员要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和其他同学承诺在参加政治活动,搞好专业学习,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密切联系同学,承担社会工作,开展公益服务,投身校风、学风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接受广大师生对其承诺的监督。

(三)开展党内表彰活动

在每年“七一”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先进活动。要通过开展党内表彰,对全体学生党员进行保持先进性教育,激励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的蓬勃开展。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学院党委的责任

学院党委要加强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宏观指导;要定期分析、研究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成绩和问题,提出有效对策;要向基层党组织提出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要求和具体任务,通过目标管理和科学考评,促进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二)学部党总支的责任

学部党总支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负有直接领导、指导责任。一要根据上级部署,做出年度学生党员教育的计划安排;二要组织实施本学部党员教育管理;三要做好对党支部开展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四要及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信息沟通作用。

(三)党支部的责任

党支部对开展学生党员教育管理负有直接责任。一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部署、计划,具体安排落实;二要调动广大党员接受教育的积极性,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学生党员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三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