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我院基层党组织2014年9月换届至今,任期已近两年;而且近期全员岗位聘任后,各单位人员有一定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各党总支、党支部今年9月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基本原则
合理设置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建;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提高党务干部素质;
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规开展选举工作;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尊重党员权利。
三、换届选举的范围和时间
参加这次换届选举的单位是:各学部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各学部党总支下属党支部(以下简称二级党支部)。
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9月1日至30日进行。
四、组织设置与支委构成
(一)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设置
9个学部党总支(其中教育学部党总支和法政学部党总支为两个牌子、一套班子)不作调整。
7个直属教工党支部的设置不变,但根据全员聘任情况,将部分处室党员的隶属关系作适当调整(另发文通知)。
(二)二级党支部的设置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可设立党支部。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辅导员是党员的,一般要编入学生党支部。各学部专职、兼职辅导员之外的教工正式党员超过3人的,一般应建立教工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班级)或专业设置。
一般情况下,党支部人数(含预备党员)在25人以下,到每年6月中旬高峰时不超过35人。
各学部党总支制订本单位二级党支部设置方案,报学院党委审批。
(三)学部总支部委员会的构成
学部总支部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分工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
学部部长、副部长是党员的,应列入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团总支书记是党员的,一般情况下应列入党总支委员候选人。
(四)直属教工党支部委员会的构成
直属教工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或5名委员组成。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的,其分工为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设副书记的,由副书记兼任宣传委员或组织委员。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的,其分工为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
各部门正职、副职负责人是党员的,一般应列入支部委员候选人。
党员不足7人的直属教工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五)二级党支部委员会的构成
支部委员会由3名委员或5名委员组成,委员分工与直属党支部相同。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学生党支部书记是辅导员的,提倡选拔1名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较强的学生正式党员任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
五、支部委员候选人
(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推荐
酝酿和推荐候选人,是搞好基层党组织选举的重要环节。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始至终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总支、党支部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强;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敢于负责;
3.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协调能力;
4.纪律观念强,廉洁奉公,具有奉献精神,群众威信高;
5.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六、换届选举的步骤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二级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民主、公开、择优确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确保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一)准备阶段(2016年9月1日-5日)
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选办法和推荐对象的条件。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准备工作。
各学部党总支制订二级党支部设置方案,9月5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推荐候选人阶段(2016年9月6日-10日)
各单位在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下届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各学部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其个人基本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学院党委审查。各二级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及其个人基本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学部党总支审查。
(三)选举实施阶段(2016年9月16日-25日)
各学部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二级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总支委员、党支部委员。
选举大会结束后,及时召开新一届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总支、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并对支委进行分工。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
(四)总结阶段(2016年9月26-30日)
各学部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报学院党委批准后公布。二级党支部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报学部党总支批准后公布。
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根据本总支、支部工作实际,制订切合实际的任期目标与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和文书归档工作。
《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4年6月第1版)对党支部选举有详细阐述,请遵照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把这次换届选举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圆满完成换届选举。
(二)发扬民主,精心准备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教育党员讲党性、顾大局、讲团结、守纪律。要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三)坚持原则,严格程序
各单位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严肃党的纪律,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发现徇私舞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委员会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