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0-09 ]
     讲座《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师需要具备的融合教育素养》
[ 2023-06-05 ]
     教育学部2020级学前教育专业汇报演出
[ 2022-04-10 ]
     教育学部2022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小学教育、特殊教育)面试结果公示
  • 教育时评:如果不努力,天赋就只是未实现的潜能
  • 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 中学生一定要读“名著”吗
  • 疫情催生教育新形态 家校共育已在亲师关系中发芽
  • 人民日报评论:让节约融入家庭教育
  • 大学生就业难需破解“有业不就”
  • 友情链接:学前教育网 心理搜普

    中国特殊教育网 小学教育网

    最新公告

    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时间: 2016年12月09日 阅读次数: 3508
    毕业生电子摄像工作是毕业生学历、学位注册的重要环节,是国家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的关键因素。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和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通知要求,我院将于2016年12月18日进行2017届毕业生电子摄像。请各学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本项工作。

    一、具体时间

    电子摄像时间为2016年12月18日(星期日)8:00-11:00。届时按学部、专业及指定时间、地点组织毕业生拍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收费事宜

    根据新华通讯社河北分社及河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院代收电子摄像费,标准为每位本科毕业生15元。请各毕业班辅导员老师以专业为单位将学生电子摄像款收齐,务必于2016年1212日前存入中国工商银行指定账户(户名:白玮,账号:6222 0804 0200 3152 944,并将存款凭证(背面须注明专业、班级、人数)交至北院行政楼112室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摄像要求各专业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刷二代身份证确认身份后方能参加拍摄。

    2、12月18日当天因故不能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名单以学部为单位12月9日前报教务处(电子+纸质),名单内容应包括学部、专业、学号、姓名、不参加18日电子摄像原因五项内容。这部分学生不用交费。12月18日未参加电子摄像的学生,应于1月13日前自行到指定地点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参加摄像。拍摄前需要提供学院代码(13411),请提醒学生务必牢记。学生收到纸质照片后务必交给辅导员老师统一保管。

    补拍地址:

    (1)石家庄:富强大街88号新华社河北分社生活区大门口南侧柯达照相

    (2)北京: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4层中国图片社(宣武门十字路口西南角),地铁2号、4号线及公交车宣武门站下车。电话:散拍咨询:010-63076145           

    3、现将《教育部2016年预计毕业生名单》发给各学部,请各学部组织学生参照《教育部2016年预计毕业生名单》核查学号、身份证号、专业、姓名等相关信息。学生信息是否准确关系到教育部学历信息能否准确链接,请提醒学生认真核对。

    有误的学生信息请汇总至《信息修改登记表》,并于2016年12月7日前以学部为单位报教务处。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

    点击打开链接

    学部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 邮政编码:050091 联系电话:0311-80784862

    Copyright 2001- 2024 版权所有: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