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关于部门固定资产调拨的通知

时间:2006-7-3 10:48:30 阅读:3086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关于广告学、网络工程专业重新划并的决定》(院字[2006]5号文件),结合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艺术学部、文学部、理学部、数学部的部分资产需要进行调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p> 一、相关部门要重视本次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做好变更固定资产帐的准备。部门负责人和部门资产管理员要做好资产的调入与调出工作,确保本部门调拨固定资产前后的安全与完整。<p> 二、学院内部固定资产调拨的程序如下:<p> 1、固定资产的调出部门(艺术学部、理学部)和调入部门(文学部、数学部)对资产调拨进行协调后,调出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到行政处领取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固定资产调拨单》,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7月7号以前将最终需调拨的资产报于行政处。<p> 2、行政处将结果报于相关领导批准,领导审批后由行政处按照领导批示,通知调入、调出部门变更固定资产帐目。<p> 本通知由行政处负责解释。<p> <p> 行政处<p> 200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