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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协会“模拟法庭”在南院“开庭”

时间:2004-11-22 11:06:06 阅读:3023

“下面请被告人为自己辩护……”。11月20日下午,由我院法学协会同学精心筹备并组织参加排演的“模拟法庭”在南院开庭。此次庭审邀请省高级法院研究室柴建国主任、河北省法协办公室主任王立君、北京市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宋彦禄主任律师及我院教务处处长杨纪清老师、法经学部副主任樊翠英老师等专家 、领导到场观摩,给予指导。<p>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是一起刑事杀人案,模拟法庭的法官、被告、原告、陪审团均由法学协会同学担任,审判程序按照法庭正式的审判程序进行。法学协会为使此次活动举办更成功,还专门向法商、政法等学校借来了法袍、法警制服等,使法庭气氛更为肃穆、逼真。<p>庭审期休庭期间,活动组织人员还邀请旁听席的观众对案件发表看法、评论。到场旁观者以法学专业同学为主,他们纷纷竭尽所学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最后,审判长以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宣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结束。庭审结束,省高院柴主任和众意达律师事务所宋律师均谈到此类活动的举办,有利于同学们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同学们巩固书本知识学以致用,提前具备了较强的专业素质,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作好了铺垫。同时,他们还给同学们提出了一些中肯的改进意见,鼓励同学们再接再厉。院教务处处长杨老师代表我院对诸位到席观摩、指导的领导、专家表示感谢,并恳请他们多多支持我院同学专业课程的学习。他同时也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同学们把“模拟法庭”长期办下去,使它越办越好。<p>我院为鼓励同学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方便法学专业同学的实践学习,特意在暑假投入人力、资金布置了这个“模拟法庭”现场,供同学们长期实践锻炼,让学生能较为直接接触案例,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案例,调动了学习法制知识的积极性,培养了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