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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工寒暑假休假及值班暂行规定

时间:2005-7-16 23:46:08 阅读:8050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文件<p><p>院字[2005]9号<p><p>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工寒暑假休假及值班暂行规定<p>

<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p>第一条 根据师大有关规定,学生年度放假为77天,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25天外,有效假日为52天。经学院研究,学院职工年度有效假日为30天,其余22天为值班日或工作日。<p>第二条 在值班日或工作日期间,各部门应以高效、合理为原则,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工作任务。<p>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延长值班日和工作日的,需经学部或部门申请,学院批准。超出部分待遇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p>第四条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在保证学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组织、安排职工进行休假。<p>第五条 寒暑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填报值班、工作和休假记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行政处。<p>第六条 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行政处负责解释和补充。<p>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p> 200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