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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第四届监察委员会举行监察员聘任暨培训会

时间:2018-11-6 15:41:32 阅读:2479

11月2日,我院监察委员会召开监察员聘任暨培训工作会议。学院党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徐国强,监察委员委会会副主任沈金宝出席会议。河北师范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魏磊受邀为大家作培训报告。第四届监察委员会新成员和监察委员会监察员参加会议。

会上,沈金宝代表第四届监察委员会宣读了《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监察委员会关于聘任监察委员会监察员的通知》,指出为加强学院廉政建设工作,深化学院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学院事业发展,学院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孔祥哲等14名同志为学院监察委员会监察员(兼职),协助学院监察委员会开展监督。

会上,徐国强介绍了监察委员会聘任监察员的目的、聘任原则,介绍了监察委员会的职能。孔祥哲等14名同志均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委员,聘任他们为监察委员会监察员,有助于整合纪检监察队伍,加强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力量。他强调监察委员会全体成员和监察员要认真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党纪法规行为规范,不断自我提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中要公正、公平,严守工作纪律,为学院负责、为事业负责。

魏磊结合多年在我院监察委员会工作的经历,从三个方面为大家做了讲解。一是介绍了监察工作的基础。主要从国家监察机构历史沿革的变化,强调了十八大后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二是介绍了学院监察委员会自2011年成立以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工作职责。他梳理了2014年8月第二届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参与的比选、招标、验收等监督的工作情况,介绍了监察委员会创新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包括在学部开展师德建设监督检查、开展管理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在教辅单位开展作风与师德建设监督、开展对外合作项目督导调研工作等。三是重点讲解了关于监察委员会工作的实务知识。他指出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了解监督监察有关知识;介绍了信访工作的调查程序以及一般工作监督和重点工作监督的范围;细致讲解了比选、招标、询价的具体工作细则、注意事项和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方式方法。

此次监察人员培训工作会议的召开,不仅是一次监察工作业务学习,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工作举措,有利于提高监察委员会成员和监察员的工作水平,推动学院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