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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奖励办法

返回 2017-04-01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文件

 

院学字20176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新能力,促进我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深入开展,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由院团委负责实施,每年3月发布通知,10月收取竞赛作品。

第三条 院团委负责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获奖作品给予表彰和奖励。

获奖作品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优秀奖奖励300元。

第四条 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及全国竞赛,如有获奖,追加奖励。获河北师范大学一等奖追加500元,二等奖追加300元,三等奖追加200元。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按照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科竞赛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学院、河北师范大学获奖作品所得奖励包含对指导教师的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奖金总额的40%,具体额度由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 本办法由院团委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741

  

学院办公室                                            20174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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