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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关于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的通知

返回 2020-11-17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务处通知

202044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关于2020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了继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各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中期检查、结项验收质量工程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验收材料要求

(一)中期检查

申请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纸质一式2份;

2.中期检查佐证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

3.能够证明项目进展的相关佐证材料(纸质1份),佐证材料一律使用复印件,经所在学部、部门主管领导核实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二)结项验收

申请接受结项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结项书(见附件2)

2.结项验收佐证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

3.教育教学改革结项项目需提交成果报告(报告要突出实效,着重介绍成果主要解决的问题及具体方法,成果的创新点和实践推广应用效果,成果研制和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等内容,字数2500字以内),格式要求见附件5

4.能够证明项目完成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律使用复印件,经所在学部、部门主管领导核实并加盖公章。

5.以上材料装订顺序要求:封面、目录、项目结项书、项目立项书、佐证材料。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供1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

注:教育教学改革结项项需将成果报告装订在内

6.材料提供要求:项目结项书一式2份;装订成册材料1份。

以上材料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报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4。

三、检查、验收程序

1.各项目组提交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材料由部门11月30日前统一报教务处

2.教育教学改革结项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1)陈述人员原则为项目主持人;

(2)每个项目准备15分钟,陈述10分钟,交流5分钟。

(3)项目组提前做好项目陈述的PPT电子文档,文件命名规则:陈述人员姓名+项目名称;

(4) PPT汇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组织实施情况、完成情况、研究成果、成果推广等,要求内容精练、重点突出。

3.学院组织有关专家择期进行审议,并给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结果。

四、检查、验收结果

(一)检查结果

1.项目检查合格,学院将续拨资助经费。

2.项目检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学院将根据情况暂停资助或对该项目予以撤销。

3.无故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学院将停拨后期经费,同时冻结并收回已拨经费,两年内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验收结果

1.项目验收合格,记入个人业务档案并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且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学院将予以撤销并终止资助,两年内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3.对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若确属研究需要,须延期方可完成者,该项目主持人应提交延期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

联系人:路慧   电话:80785812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务处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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