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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来源:招生办公室 日期:13年08月07日 访问次数:18217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3级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报到当天在石家庄火车站(6:00至21:30)和石家庄北站(5:30至8:30)设有迎新站。新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新生入学前向所在学部请假。自新生报到之日起,一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

汇华学院北院报到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南二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北行100米路东)

汇华学院西院报到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01号(南二环与红旗大街交叉口南行1000米路东)

三、户口关系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新生户口可迁入亦可不迁入学校所在地,新生可自愿选择;石家庄市内六区(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城镇常驻户口的新生,不再迁移户口关系,但集体户口的需办理迁移手续;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须在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办妥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报到两周之后不再办理新生户口关系。

《户口迁移证》应填写的栏目须用微机打印,同时在备注栏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户口迁移证》的栏目内容必须与本人现用的身份证及学生档案上的对应栏目内容一致,若有涂改处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无身份证的同学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办理身份证的证明。

四、党团、档案关系

新生中的中共党员,报到时须携带由当地党组织密封好的入党材料和地方县(市)级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中的共青团员须携带团员证。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要求:省内、省外学生均开至“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单位领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入学后交所在学部。

五、其它事项

1、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和报到时只需使用《录取通知书》页,《录取通知书》的副本页由学生留存。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以购买一张学生火车票,享受优惠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时须携带6张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照片,不建议携带大行李箱。

4、新生须交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见“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3年银行代收费通知单”。

5、新生报到时领取校园卡(用途为身份识别、就餐、借阅图书、校内消费等),同时领取一张与校园卡绑定的建设银行卡(用途为向校园卡转账存入消费费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入学后交所在学部。

7、学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8、新生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选购情况。

“根据国家质监总局、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和省质监局统一组织了全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学校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供学生到校时选购。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对学生自购自带的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要进行登记造册,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示进行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摘自冀教资后[2012]7号文第5-6页)

2013年我校为新生代购的生活用品品种与价格如下:

序号

品  名

      单价(元)

备注

1

三件套

140

床单、被罩、枕套各2个

2

床  垫

57

 

3

枕  巾

16

1对

4

马  扎

11

 

5

棉  被

100

 

6

棉  褥

72

 

7

枕  芯

20

 

9、新生入学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新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07]30号)文件要求,按照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收费标准,具体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一般项目15元(身高、体重、血压、胸围、内科、外科、五官科、皮肤科、眼科等);(2)肝功能19元(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3)血常规21元;(4)尿常规8元;(5)结核菌素实验10元;(6)静脉采血3元。总计76元。

经校医院研究报学校批准收费标准优惠为每人60元。

10、学生自愿办理大学生医疗保险。

大学生医保政策简介

(1)大学生医保的构成。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是由政府主导的、非营利性的一项社会保险,它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三个部分构成。

(2)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每个学生每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初次参保另缴纳工本费10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不需另外缴费。大学生的医保费一次性缴纳至毕业年份,即大一新生缴纳90元。

(3)参保大学生如何就医及报销比例。参保大学生应持本人医保病历本、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门诊就医地点在校医院,采取适时报销方式,每次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大学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住院可选择石家庄市市医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省市级医院均可),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段为6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起付段为900元,超过起付段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每学年每位参保学生最高支付限额27万元。

(4)大学生医保享受期限。大学生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其参保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年份的8月31日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特别提示:学院咨询电话 0311—80785888(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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