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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升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基本信息

(一)学院名称: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二)学院代码:13411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独立学院)

(五)办学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邮政编码:050091

(六)学院概况: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成立于20016月,是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汇华学院坐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校园环境优雅,是一所园林式书院。学院现设有9个学部,53个本科专业,覆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汇华学院秉承河北师范大学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校本部雄厚的教育资源优势,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全部主干课程的教学。

建院以来,汇华学院认真贯彻教育部26号令,不断探索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注重提高教学质量,精心培育人才,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高效、规范、具有我院特色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

(七)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院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学位名称

考试类别

学费标准(元/年)

1

汉语言文学

120

二年

文学学士

文史

10000

2

思想政治教育

60

二年

法学学士

文史

10000

 

第四章 录 取

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条 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执行河北省普通专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成绩需达到本校的最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第七条 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其 它

学院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按照我院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国家和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资助贫困家庭的学生。

第十条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关注学院招生和录取工作进程:

 

学院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

 

招办网址:http://huihua.hebtu.edu.cn/zhaosheng/

 

招办邮箱:hhzsjyc@163.com

 

咨询电话:0311-8078585880785959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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