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外单位进校管理办法
时间:2018年04月10日 阅读:4114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外单位进校管理办法
院字〔2006〕25号
为了加强校园管理,严防不法分子进校滋事,维护学院的安全与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塑胶运动场、体育馆和乒乓球室等是学院开展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不对外开放。各学部、各部门如引进校外人员举办比赛活动需要占用塑胶运动场或体育馆时,须提前到教务处办理审批手续。
二、各学部学生组织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各类活动,须提前向学部申请,经部长审批,并办理审批手续。
三、各处室组织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各类活动,须提前到行政处办理审批手续。
四、各学生社团组织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各类活动,须提前到学生处办理审批手续。
五、审批手续:填写外来单位进校审批表,一式二联,经审批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在活动前一天,须将其中一联送交保卫处备案,校外人员手持另一联,作为入校凭据。
六、各学部、各部门师生员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校外人员带入学院。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