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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法政学部章程-缩小 放大+ 2013-05-1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法政学部团总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学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完善团的各种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学习和生活,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进行,努力把团总支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 : 团总支要在学院团委的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支部广大青年团员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质。 第三条: 要紧紧围绕学生开展工作,加强支部广大学生的凝聚力,提高战斗力,促进支部建设和学部建设的稳定、和谐和发展。
第三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法政学部团总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小组。团总支书记由学部老师担任。团总支各成员之间要相互信任、协作配合,以求出色地完成任务。 第五条: 团总支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团支部工作会议和团员大会,传达并执行党组织和院团委的指示或决议,安排部署团总支工作。 2、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从青年的特点和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有教育性的活动及文体活动。 3、负责检查团总支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4、搞好团总支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总支的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和帮助各支委做好分管工作。 5、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政治,学习教育理论,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活动,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六条: 副书记职责 1、根据学生会、团总支工作职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展开工作。 2、制定团总支的工作计划。 3、认真完成团总支书记和学院团委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4、按时向团总支书记汇报工作。 第七条: 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 2、了解团员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各支部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3、了解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4、协助团总支书记组织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为符合条件的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5、组织广大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团员青年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活动。 6、了解团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第八条: 宣传委员职责 1、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情况,拟定和提出各支部学习计划和建议,提出宣传工作意见。 2、根据党组织和团组织的要求和决议,配合党的中心任务,在青年团员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3、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和不切实际的要求,耐心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4、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组织团课学习,管好团的活动阵地。
第四章 团总支干部 第九条: 团总支干部包括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第十条: 团总支是青年团员的公仆,应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团总支干部须接受监督、考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 团总支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要坚定,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团支部干部都有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政治觉悟。 2、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要扎实。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腐败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诚实谦虚,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青年的监督。 第十二条: 团总支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有反应团员青年意见、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2、有参加团总支相关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3、有向上级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建议、观点、看法,并保留意见的权利和义务。 4、有遵守一切团总支章程、制度和条例的义务。 5、有服从上级指示和团总支决议的义务。
第五章 团总支的基本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团总支书记直接向团总支干部安排部署工作。 第十四条: 团支部例会 由团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团小组参加,讨论团总支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团总支扩大会议 团总支必要时可以扩大参加对象范围,通知各支部书记和组宣委员参加,安排部署团总支下发的工作计划安排。 第十六条: 团日活动 原则上一学期一次,团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主题。团日活动要求全体团员参加,严格考勤,记录在案。团日活动要力求创新,将思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实效。 第十七条: 团员证管理 1、团员证由团员本人保管,作为团员注册及组织关系转接之凭证。 2、新团员入团办理团员证费用自理。 3、补办团员证应上交照片一张、申请一份及补办费用。 第十八条: 收取团费和统计团员基本信息 1﹑定期收取各年级各专业每个团员的团费,每人0.6元。团费上交院团委。 2﹑每学期进行一次团员基本信息统计,上交院团委。 第十九条: 团校培训以及推优 1﹑根据院团委安排,每学期组织两次团校培训和团培考试。 2﹑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有关具体工作。 第二十条: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学部团总支必须做好一学期和近期工作计划,及时上交活动新闻稿,并相应做好工作总结。
第六章 团总支的特色活动 第二十一条: 德育教育活动 团总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任务,为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组织不同形式的德育教育活动。 第二十二条: 举办两会手抄报活动 深入了解两会,关注国家政策方针。发挥学部特色,法政学部团总支举办两会手抄报评选活动。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手抄报,之后由学部的辅导员老师们做评委,评奖。 第二十三条: 部署学生暑期社会实践 暑期社会实践是每个大学生步入社会的前提,团总支负责暑期社会实践的前期布置、安排,中期的了解和后期的总结汇报工作,评选优秀实践团队和优秀实践个人。 第二十四条: 红歌会活动 为迎合五四青年节,传承党的优良作风,激发红色文化的力量,丰富大学生的生活,举办两年一次的红歌会活动。
第七章 团干的奖惩 第二十五条: 为规范团总支运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团员青年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对团干的奖惩制定如下: 1、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团干部,给予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2、其余在工作中积极肯干并作出突出贡献者,团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表彰奖励。 3、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行为,将取消本学年度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其免职、撤职等处理。 (1)团总支内部会议无故缺席3次(含3次)以上的行为; (2)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部、学院造成恶劣影响及损害的行为; (3)长期工作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的行为; (4)学习成绩有1科及以上不及格的行为; (5)上课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或缺习的行为; (6)其他不符合团干部身份言行的行为。
第八章 附则 团总支学生负责人成员 姓名 专业 电话 李洋 2009级学前教育专业 15226502312 荣丽卓 2009级心理学专业 15233617981 孔晓亮 2010级法学专业 18733197255 霍壮凌 2010级法学专业 18732198936 马然 2011级学前教育专业 13833160192 孔德珍 2011级学前教育专业 18232163793 彭琳玉 2011级思想政治专业 18233128882
2013年3月9日 法政学部团总支 阅读次数: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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