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学院党委研究,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将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河北师大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单位。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11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选举单位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附后(附件1)。
二、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我院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正派,理想信念坚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教工党员在师德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服务群众中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党员在学风建设、专业学习、奉献社会中表现突出;
4.公道正派,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完成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受到群众肯定;
5.坚持党性原则,能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代表的选举,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还应具有广泛性。应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一线工作人员、学生。代表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
三、出席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名额,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根据多数党员的推荐,按照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学院党委沟通,并对候选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尤其要考察他们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各选举单位于12月6日18:00前上报《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附件2)。学院党委同意后,召开党总支党员大会或直属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选举结束后,于12月10日18:00前将选举结果《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报学院党委。选举代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选票、计票单等材料要留存备查。
四、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是我院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把选举党员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学院党委。要通过选举党员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实施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
附件:
1.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2.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3.中国共产党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