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上机环境,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防水、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第一条 计算机管理中心安全工作由专人负责,明确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
第二条 非计算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维修室、库房。经允许进入限制场所的人员,不得随意搬动任何设备。
第三条 禁止在机房内吸烟,杜绝将具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带入计算机管理中心。
第四条 楼道内禁止堆放杂物,保证紧急通道畅通,确保意外事故发生时所有人员能及时疏散。
第五条 定期检查灭火器、电源、电线、插座、插头、照明灯等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第六条 定期检查所有门窗安全性及防盗耐久度,发现隐患及时报修。
第七条 禁止学生携带食品及饮品进入机位,以防电源短路。
第八条 上机结束后机房管理人员要全面检查机房内所有设备,切断总电源,确保各用电设备不带电,并锁好门窗。
第九条 妥善保管学生遗留在机房的物品,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十条 安排夜间及节假日值班工作,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第二章 群体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 员工以抢救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
第十二条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火灾、地震)的应对措施:
(一)需迅速切断机房所在楼层的电源。
(二)发生火情,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救,火势蔓延,迅速拨打“119”,并向安全工作处及有关领导汇报。
(三)开通楼层所有安全通道,快速清点学生人数,并组织学生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四)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将实际情况告之,并做好自救工作。
第十三条 突发停电的应对措施:
(一)如白天停电,机房管理人员迅速到机房,稳定学生情绪,让学生保持安静并在机位上等待通知。同时联系后勤处,询问停电时长及具体情况,若时间较长,提示学生带好物品有序离开机房,并将情况通知给班级辅导员。
(二)如夜晚停电,机房管理人员携带照明设备迅速到机房,稳定学生情绪,提示学生不要喧哗、不要慌乱,整理好物品,并将键盘、鼠标、桌凳等归位,依次离开机房,另有机房管理人员在楼道内指挥学生安全离开楼层。待学生全部离开后,立即查验机房设备,检查无误后关闭电源,并锁好门窗。
第十四条 如学生在机房发生吵架、打架斗殴事件,机房管理人员要及时赶到,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责任双方带离机房,进行说服教育,若学生不服从管理,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学部及辅导员。如外来人员寻衅滋事,立即通知安全工作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恶化,保护学生安全及机房设施完整。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计算机管理中心安全管理规定》(院字[2003]1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