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管理中心是学院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教学辅助部门,主要承担全院教学上机,校园网的运行和维护等工作。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上机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须持有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方可进入机房。
第二条 学生进入机房后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人员的调配。
第三条 保持机房环境安静、整洁,倡导文明使用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请勿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请勿将与上机无关的物品带入机位。
第四条 未经允许严禁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空调、机柜等设备;严禁触碰机箱后面的网络电缆线、电源线、电源插座,防止触电;严禁私自拆卸配件、更改机器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等。
第五条 计算机或其他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请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听从机房管理人员安排。
第六条 实行实名上网登记制度,严禁使用或盗用他人上网帐号。
第七条 禁止在教学上机时间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禁止传播计算机病毒或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 禁止在机房收看、复制淫秽物品,禁止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禁止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机房管理人员有权立即终止其上机资格。
第九条 上机结束后,关闭计算机,摆好凳子,并带走纸屑、杂物。班干部协助机房管理人员检查设备及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条 本规定由计算机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计算机管理中心机房及校园网络使用规定》(院字[2003]10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