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乒乓球室管理规定
2012-09-02
学院乒乓球室是校园精神文明、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职工、学院同学们体育锻炼的活动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乒乓球室是为教职工及学院全体同学提供娱乐活动的场所,凡进入乒乓球室人员,应自觉执行本规定。
二.爱护乒乓球台、球网、网柱及其它室内体育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拆弄、敲打台面等,如有损坏,应追究赔偿责任。
三.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等。不得大声喧哗、打闹,禁止不文明的言行。
四.节约用电,活动比赛或上课结束后要注意关灯、关门窗。
五.爱护室内设施和体育器具,不得将衣物挂在球网上,球台上不准坐人,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六.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非开放时间开门打球,乒乓球室门钥匙不得外借、外传,如有需要请向学生处申请。
七.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中午12:00——14:00
下午17:00——22:30
周六、周日:8:30——22:30 周日:19点后 (打扫卫生不开馆)
体育课由上课老师组织进入乒乓球室活动
八.凡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者,视情况按我院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警告或处分。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处。
汇华学院学生处
2008年12月9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学生处
联系电话:0311-80785808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4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