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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缩小  放大+  2026-06-22

各学部:

为进一步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做好我院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目前我院学生可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学部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政策,耐心细致解答学生疑问,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关怀。要做好学生的网络贷款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助学贷款,避免不良校园网贷;提醒学生预防网络诈骗,通过正规途径进行政策咨询与手续办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元(信用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以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通知为准),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读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工作说明

1. 办理时间:以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通知为准。

2. 关于续贷申请问题:有续贷需求的在校生,需在系统中提出续贷申请,由县资助中心审核。续贷申请提出时间,以各地县级资助中心通知为准,续贷学生需及时关注。

3. 贷款所需材料问题:贷款学生可主动联系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确定所需材料,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看相关流程、注意事项。学生证丢失或无法使用的,可以“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各学部需确认是否为学生完成了2025-2026学年的学生证注册。

4. 关于《在校证明》《生源地贷款学校回执》问题:根据上级政策,原则上学生不需提供以上2类材料,其中《生源地贷款学校回执》以网上录入电子回执的形式进行。但在实际中,极个别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为再次确认学生在校情况、学校账户信息,需要学生提供纸质版《在校证明》《生源地贷款学校回执》。各学部需向学生告知以上政策,在学生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上政策后,如相关机构仍要求提供,可与学生处负责老师联系。

5. 贷款成功后需将当地资助中心发给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留好,开学后将《受理证明》原件上联撕下交辅导员老师(《受理证明》如不能及时上交将导致贷款失败);学部收齐后于9月底(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交送时间、送交形式)交学生处。

三、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说明

1. 办理时间:未确定,以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通知为准。

2. 各学部应提醒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yd.hee.gov.cn/)进行注册(学校名称一定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按照申请流程操作(可参考2026年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简介),或直接联系学生所在县资助中心咨询办理方式。

6. 贷款所需材料问题:贷款学生可主动联系家庭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确定所需材料,或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查看相关流程、注意事项。学生证丢失或无法使用的,可以“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方式请见附件3)代替。各学部需确认是否为学生完成了2025-2026学年的学生证注册。

7. 关于《在校证明》《生源地贷款学校回执》问题:根据上级政策,原则上学生不需要提供以上2类材料,其中《生源地贷款学校回执》以网上录入电子回执的形式进行。但在实际中,极个别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为再次确认学生在校情况、学校账户信息,需要学生提供纸质版《在校证明》《生源地贷款学校回执》。各学部需向学生告知以上政策,在学生向相关部门反馈以上政策后,如相关机构仍要求提供,可与学生处负责老师联系。

3. 学生处暑期安排专人负责河北省生源地信用贷款学生网上回执录入。学生在贷款申请后,需经过县级联社受理、县级联社审批、当地资助中心录入回执等阶段后,学院才能在系统中为学生录入电子回执,所以请学生在提交贷款申请后耐心等待,学院将在其他部门程序完成后,及时进行电子回执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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