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表模板使用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发放表的使用情况和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财务凭证附件的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按照“即便利工作,又便于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财务部门制作了“发放表电子模板”及“发放表打印模板”。现就模板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范围
本模板适用于各学部、各部门的劳务费发放。
二、 使用说明
(一) 发放表电子模板
发放表电子模板用于财务部门管理各项劳务费发放数据,核算税金及批量代发上卡。本模板按照劳务人员身份不同分校外人员及教职员工、学生二个工作表分别填写。填写说明如下:
1.校外人员及劳务用工人员劳务费发放,须填写身份证号,如采用上卡发放须填写本人本地农行卡卡号。
2.员工劳务费一律以上卡方式发放,须填写准确工号。
3.学生勤工助学金全部上卡,须填写学生学号、身份证号码及本人本地农行卡卡号。
4.具体填写要求请参照模板内说明。
(二) 发放表打印模板
发放表打印模板用于纸质发放表的打印。如涉及劳务人员较多,不便于书写,可使用该模板;如涉及劳务人员较少,可自行选择打印或手写发放表。使用说明如下:
1.打印模板工作簿需要启用宏方可正常使用,“打印模板1”适用于800元以下及无其他代扣项目的劳务费发放,“打印模板2”适用于存在代扣项目(如代扣个税等)的劳务费发放。
2.打印模板内容可复制发放表电子模板相应数据。
3.打印时纸张使用原纸质发放表背面,纵向放入打印机。
4.打印的发放表须手写以下项目:项目号、制表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制表日期。
5.采用现金方式发放劳务费,发放表必须由本人签字,填写身份证号(可打印)。
(三)报送要求
教职员工报销劳务费时,需持领导审批后的纸质发放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同时将发放表电子数据发送至财务部门。学生勤工助学金纸质发放表及电子数据统一报送学生处。
三、本模板自公布之日起试用。试用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任会卓,财务部门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1.发放表电子模板。
2.发放表打印模板。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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