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职工省市医保业务关联的通知
关于我院职工省市医保业务关联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我院职工省市医保转接工作已基本完成。自2016年1月起我院办理省市医保转接的职工(附件一)将享受市医保,使用医保卡先要到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网点做业务关联,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保卡业务关联
职工本人持医保卡、身份证可到单位、或住址就近的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网点(附件二)办理医保关联业务,原医保卡内余额由社保中心打入学院账户,行政处负责核算明细后返入职工工资卡。
二、市医保门诊定点医疗
市医保职工可选择具备门诊医疗服务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窗口办理定点医疗业务,相关手续办理可咨询定点医院客服中心。
三、相关说明
1、医保卡的使用涉及资金安全和个人利益,请职工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在任一医保定点医院,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当场加设密码。
2、请部门办公室人员于1月7日前到行政处219室领取医保卡。
联系人:付静 咨询电话:80785851
附件一:《汇华学院省转市医保人员名单》
二:《石家庄市社保卡服务网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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