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人才中级职称信息录入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2015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完成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中级职称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根据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录入范围:
1、我院人事代理人员中现任职称(社会职称)信息为中级者。
2、员工的现任职称如果由外省评审取得或单位内部评审取得的,不在本次信息录入范围之内。
二、所需材料:
(一)现任职称由省人才评委会通过并最终取得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现任职称由其他评委会通过并最终取得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加骑缝章红头文件复印件(即现任职称审批通过文件)
三、信息录入工作安排
1、 核查填报人员信息。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行政处提供清单,各部门核对中级职称人员信息,并于2月23日17:00之前将其反馈给行政处。
2、信息登记。2月24-26日,各部门办公室人员收齐所需材料后,分批次与行政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河北省人才市场现场登记信息。具体安排请下载附件查看。
3、参加培训。个人信息登记完毕后,所有中级职称信息录入人员参加信息录入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待信息录入系统开放后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各部门办公室人员组织本部门员工完成个人信息录入工作,具体程序为:个人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在线填报,点击“河北省职称信息管理系统”,直接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4、3月上旬,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按照系统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全部通过审核的部门告知行政处备案。
五、有关要求
本次职称录入信息将作为今后网上查询、社会职称申报及后续评审的依据,各学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圆满完成职称信息录入工作。
联系人:寇 祁 电话:80784830
附件:
1. 河北省职称信息系统个人录入培训资料
2.省人才信息录入批次安排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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