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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5-2016学年考核工作安排意见

-缩小  放大+  2016-04-28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依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现就我院员工2015-2016学年考核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考核范围

全院受聘员工,包括院长、副院长、院务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教师、聘员、聘工、见习期人员等。

    二、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其它等次不设比例。

    四、时间安排

    (一)5月6日以前,各学部、各部门制订实施计划,组织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上报学院。员工通过网络办公上传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上传路径:个人网络办公→个人事务→上传个人年度总结

   员工查看路径:个人网络办公→常用查询→查看员工年度总结

    (二)5月12日前,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三)5月中旬公布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工作实绩,强化部门负责,逐级考核。

    (二)各学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对每一位员工的工作做出准确、符合实际的评价。同时针对员工本学年的工作、思想情况,写出综合评价及下一学年的聘任意见(继续聘任、转岗聘任、不宜聘任)。

    (三)各学部、各部门员工的考核工作由学部部长、部门负责人负责,并写出考核结论。最终考核结果经学院审议后报请院长批准。

    (四)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5月6日前提交《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上传个人2015-2016学年述职报告(不超过1500字),个人述职报告通过学院网络办公系统公示,请员工评议。

    上传路径:个人网络办公→个人事务→上传个人年度总结

    员工评议路径:个人网络办公→常用查询→查看员工年度总结

    2、由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及本单位员工分别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测评。

    (五)院级领导考核由学院董事会另行安排。

    (六)见习期人员要写出个人总结,所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不评等次,确定是否合格),其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定级的主要依据。

    (七)本年度跨单位转岗的员工,在现任单位参加考核;不满半年的,由所在单位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

    (八)严肃考核纪律,正确对待考核工作,员工对考核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可及时向学院反映(电话:80785851)。

    附件:《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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