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安全工作处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从我院2016届毕业生中选聘2名学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安全工作处校卫队2人,专业不限。
二、应聘条件
1、热爱汇华学院事业,愿意从事安全保卫工作;
2、品行优良、责任心强、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3、能按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根据工作性质,男性、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聘用;
三、岗位职责:负责校园门卫的值守工作、进出人员及车辆的检查登记工作、日常校园巡查工作、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类案件的现场保护协查处理工作及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四、待 遇
学院对聘任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正式聘任合同,办理五险一金,具体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
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应聘报名表”,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学部初审后,于5月20日前,交北院行政楼219行政处办公室,电话:80785851。
2、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时间:5月 25日)
应聘人按照学院要求参加竞聘,竞聘分为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面试:包括应聘人的仪表、演讲(2分钟)和现场答辩。演讲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及特长、对应聘工作的认识和担任此项工作的主要设想;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的应辩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由竞聘时统一公布。
3、确定拟聘名单
学院根据竞聘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正式聘用名单。
附件: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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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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