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内部机构设置,强化岗位聘任机制,落实全员聘任制,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管理条例(试行)》及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岗位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方案
(一)岗位类别:学院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
(二)管理与专业技术类岗位等级:
职级 | 岗位等级 | 管理岗位 | 专业技术岗位 |
高级 | 高级4 | 部长、处长 | 副教授 |
中级 | 中级1 | 副部长、副处长 | 讲师 |
中级2 | 业务主管 |
初级 | 初级 | 干事 | 助教 |
员级 | 办事员 | 员级 |
(三)工勤岗位等级:
技术工一级(技师) |
技术工二级(技师) |
技术工三级(高级工) |
技术工四级(中级工) |
技术工五级(初级工) |
普通工 |
(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
二、聘期
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个别岗位聘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聘任程序
(一)中层管理岗位聘任:
高级4:含部长、处长、主任、馆长等中层正职岗位;
中级1:含副部长、副处长、副主任、副馆长等中层副职岗位。
1、应聘员工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2),并于6月14日下午4点前报学院行政处。
2、6月15日—6月20日,学院研究聘任方案,报院长审批。
3、6月21日公布聘任结果。
(二)其他岗位聘任:
1、其他专技、管理岗位应聘员工6月21日开始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于6月24日中午12点前报学院行政处。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员工需提交相关科研业绩成果、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经业绩认证的可不提交)。
3、工勤岗位应聘员工6月21日开始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6-2018聘期工勤岗位聘任审批表》(附件3),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于6月24日中午12点前报学院行政处。
4、6月25日—6月30日,学院研究聘任方案,报院长审批。
5、7月初公布聘任结果。
(三)首次竞聘中级、高级专技和管理岗位的员工,需提交书面述职材料。
四、聘任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聘期各类初、中、高岗位比例职数暂定为30%、60%、10%,根据学院发展实际,此比例将予以调整。
(二)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工作。
(三)申报各级管理岗位的员工,一般应具备相应职级资格和工作经历。
(四)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在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符合相关岗位要求水平的,可破格聘任。
(五)本次聘任结果作为学院新聘期核定岗位及工资的主要依据,原岗位聘任情况自行终止。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学院将空岗待聘。
(六)附属幼儿园、汇华科技两单位聘任工作由各自董事会安排。
五、工作要求
(一)全体员工要认真对待本次聘任工作,根据自身特长和优势选择应聘岗位并填写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材料交学院行政处。
(二)2016年新入职员工具体工作岗位由学院统一安排。
(三)各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本次聘任工作,及时将聘任工作安排传达至每位员工,保证学院聘任工作的顺利完成。
对聘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意见可及时向学院反映。
联系人:戴凤林、康家树;联系电话:80785875,80785857。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6-2018聘期岗位聘任审批表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6-2018聘期工勤岗位聘任审批表
点击打开附件链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