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6第43号
关于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部署和要求,现将我院教师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我院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含辅导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16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申报高校教师资格11月7日—11月13日(8:30—20: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工作单位须填河北师范大学。
2、各学部、各部门汇总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信息,并于11月7日14:00以前提供汇总信息,发送至付静网络办公。
3、现场确认时间:11月14日上午9:00,地点为师大校本部人事处(行政楼A座209)。
4、体检时间:11月8日—11月11日,网报后即可体检。
5、高校报送材料时间:11月21日—11月25日。
6、报卷及证书盖章时间:2016年12月26日—12月30日。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该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打印,现场确认通过后由本人签字);
2、由本人下载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学信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项无需提供,直接网上查询认定);
9、申请人所在学校出具的申请人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
10、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11、近期蓝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的有关要求
1、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打印,按身份证、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聘任岗位证明顺序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后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上贴上统一的封面。
3、申请人网上申报信息要真实可靠,联系方式填写本人手机。
四、注意事项
1、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2、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要填写学校全称,并且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
3、我院将严格把关,对申请人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上报。在报送认定材料后,按规定将上报人员信息在院内公示。
4、后附《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需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参照文件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统一时间办理。按照今年教育厅新的规定,补办无需再登报声明,直接提交申请表格。
联系人:付 静 联系电话: 80785851
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