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6第47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学院财务管理工作,健全财务管理体制,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财务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单位财务“一支笔”管理领导责任
各单位财务 “一支笔”负责人应负责完善本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统筹安排各项预算支出,严格把好资金使用、票据审核和支出审批关,确保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内容真实、程序规范、票据合规。
二、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控制
1、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根据学院发展实际,统筹安排基建项目、科研项目、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和其他重大项目预算的执行工作,超过10万的预算执行项目,需经学院充分论证,报请院长签字后方可执行。财务、资产、学科专业建设、教务管理、基建以及项目承担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按照学院要求开展工作。
2、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学院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确需调整、追加的,严格执行学院在预算调整审批方面的规定,由预算单位提出调整、追加方案,由财务部门审查调整预算,按程序报院长审批,财务根据批复调整、追加预算。
3、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禁列支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把好资金使用、票据管理和支出审批关。严格执行学院采购、结算、支付等有关财政制度,规范结算方式。
4、严格决算管理,做到收支全面完整、收支真实、资料准确、账表一致,报送及时。
三、严格规范收入、支出管理
1、依法合规组织收入。学院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严禁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任何单位不得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超标准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
2、加强零星收入的管理。各单位各种临时、零星收入由财务部门与其共同办理,不得将资金存入个人存折,更不得私自使用该项资金。各单位收取的各种赞助、捐赠款,外单位给付的折扣、手续费、业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要有与相关单位签署协议,并将款项上缴学院,按规定用途使用和处理。
3、严格支出管理。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各项财务报销应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财务报销工作规范》等文件执行。
四、规范报销手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1、加强发票合法性查验,规范发票使用
报销人取得发票报销前应进行网上真伪查验,取得电子发票应进行网上验证,打印验证结果并于2周内报销,且不能跨年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6号》文件规定地税局定额发票自2016年6月30日起不再使用。机打发票无法填列的信息如住宿费发票中的房间天数、租车期间目的地往返单价及往返次数,应在备注中详细说明。
2、规范劳务费支出
讲座费、报告费、专家咨询费、监考费等费用发放应完善劳务费发放依据、标准等审批手续或提供院务委员会会议纪要等。劳务费一般上劳务者卡,确需使用现金的,应写明原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款项直接上经手人卡,由经手人转付,发放表必须由劳动者签字,不得代签。劳务费报销前应先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财务人员。
3、完善科研项目报账手续,规范项目预算支出
科研项目严格按照教务处《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报销时应提供项目任务书,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根据任务书预算开支,对无预算、超预算项目不得办理报销手续。科研项目中劳务费应用于支付外聘人员或学生提供的劳务,不得用于支付项目组成员及学院员工提供的劳务。
4、落实出差审批责任,加强差旅费支出管理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坚持先审批后出差的原则,出差前应先确定经费报销来源,经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差。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或对方安排并承担住宿费,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部门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后,可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不予报销差旅费。
参加会议、培训餐费自理且超过伙食补助标准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部门主管院领导签字批准后,凭票据实报销,不发放伙食补助。
因公出国交流、考察,应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审批,经费报销时国内部分按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国外部分按《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5、完善报销附件信息,规范报销工作
合同,同一事项按合同规定分期支付,原始合同作为首次支付附件,后期款项支付时应在单据贴存单中注明“原始合同编号,合同期,合同金额或标准,首次付款日期及金额”。
会议、培训通知应加盖对方单位或协办单位印鉴,若印鉴不全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划卡小票,支付金额超1000元通过单位结算卡支付的,划卡小票商户名称须与发票开具单位名称一致。
为加强财务部门与各单位的沟通交流,提高工作效率,财务部门建立财务报销交流群(群号:251729855),为大家提供报销票据网上预审、了解相关财务报销动态、下载相关财务模板、学习财税知识、征求意见等便捷服务,希望各位报账人员踊跃加入。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0785856、80784830。
行政处
2016年12月2日
Tel:0311-80785851 http://huihua.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