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生补交教材费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7第1号
关于在校生补交教材费的通知
各学部:
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材管理规定》(院字[2012]46号)文件规定,图书馆已将在校生教材费进行期末结算,各专业教材费均已超出预交款,为保证学院与教材供应商及时结算,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在校生补交教材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辅导员按照各专业教材费补交表(附件1)补交标准及时组织交款。各专业教材具体领用情况,请与图书馆教材管理部门核实。
2、各学部以年级、专业为单位汇总至一人卡中,在规定时间内到财务部门划卡交费,不收取现金。
3、交费时须由各专业辅导员与该专业学生两名携带加盖部门章的交费名单共同办理并签字;
4、集中交费时间为:2017年2月21日-2月24日17点之前。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80785856、80784830。
附件1:各专业教材费补交表。
附加2:教材费补交名单模板。
行政处
2017年1月3日
Tel:0311-8078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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