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7第2号
关于上报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教财[2016]6号),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部署(冀教财[2016]52号),为顺利完成国家高校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数据填报分工
根据2016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内容及主要指标解释,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填报数据:
1.行政处负责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1-13行数据;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只读_高等学校支出与成本情况表;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详见附件2,下同)
2.教务处负责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14-27、50-52行数据。
3.图书馆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36行数据。
4.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28-35、37-50行数据。
二、填报时间及要求
2017年1月12日下午5:00前请将纸质版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行政处张启明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张启明网络办公邮箱。
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合作,逐级落实,确保该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部门张启明联系,联系电话:80785856。
附件1:主要指标解释
附件2:2016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行政处
2017年1月9日
Tel:0311-8078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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