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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年度预算的通知

-缩小  放大+  2017-01-12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73

                                                                  

关于编制2017年度预算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学院预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逐步实现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及近期审计情况,结合我院的实际,学院预算将由学年度预算转换为会计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内容由按项目编制改为按“项目+会计科目”编制,自2017年起开始执行。为顺利做好新旧预算编制的衔接,尽快完成2017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2016-2017学年度预算执行到2016年12月末,财务部门进行2016年度决算,各单位结余额度结转2017年1-6月,由财务部门按新预算编制内容及金额反馈各单位。

二、各单位按新预算模板编制本单位2017年7-12月预算,大额项目需详细列明编制依据及预计支付时间。

三、图书家具设备采购、基建工程、修缮维修工程等采购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额超过1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需单独列式,财务部门整理汇总后,报请学院充分论证且通过后方可列编。

四、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学生困难补助等由学生资助经费科目列支事项由学生处编制预算,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列支事项由工会组织编制。

五、各单位存在形成学院收入来源的事项,应同时编制单位收入预算,报送预算时提供相应合同等凭据,代收水、电、暖、教材费等代收代管事项不列入收入预算。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提供在校生人数(含预计复学及下一学年度计划招生人数),以便编制学院事业收入预算。

六、请各单位负责人根据“会计科目”表,按照新预算模板(详见附件1)编制预算,并于2月24日前报送电子及纸质版部门预算,纸质材料须经本单位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

七、各单位2016年7-12月决算情况及支出明细,由财务部门单独发至各单位负责人网络办公邮箱。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财务部门,电话:80784830、80785856。

 

 

附件1:2017年度预算模板

 

 

                                 行政处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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