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7第5号
关于编制2017年度预算的补充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行政处《关于编制2017年预算的通知》的安排,为统一编制方法和口径,保证各单位预算编制的顺利完成,财务部门编写了“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7年度预算编制指导”、“部门通用预算项目支出范围说明”及“行政处室专项经费列表”等文件(参见附件)。现发给各单位,以便参照编制预算。
各单位应充分了解文件内容,认真分析支出计划,将本单位设备、家具、维修、修缮维修工程等项目采购计划报送相关部门列入部门预算,对照2017年度预算编制模板及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决算合理安排各科目预算。
如有其他事宜,请及时联系财务部门赵永才,电话:80784830。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7年度预算编制指导
附件2:部门通用预算项目支出范围说明
附件3:行政处室专项经费列表
附件4:项目(科目)预算调整申请表
行政处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7年度预算编制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文件规定及学院安排,学院预算将由学年度预算变更为会计年度预算,支出预算编制内容由按“项目”编制变更为按“项目+会计科目”编制。为顺利做好变更后预算编制工作,现将各单位年度预算编制指导说明如下:
一、预算变更目的
本次预算变更后可以实现两个目的:一方面可以实现学院预算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要求,满足对外审计、检查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预算编制细化到会计科目及要求对大额项目明细的详细申报,实现学院精细化管理。
二、预算编制思路
预算编制以项目预算为主,会计科目预算为辅。财务部门结合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决算额编制各单位2017年1-6月项目及科目预算额,各单位按原方法编制本单位7-12月项目预算并测算项目中各科目预算。财务汇总各单位预算后编制2017年预算初稿提交学院审议。
三、预算编制的重点与难点
(一)重点:两个衔接,一个附加申报
“两个衔接”一是两个期间预算的衔接,即1-6月预算与7-12预算的衔接。其中:1-6月项目预算由财务部门将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项目预算结余自动转入,科目预算按照各科目决算额占项目决算比例分配;7-12月项目预算由各单位根据原预算编制方法填报,科目预算参照2016年项目及科目决算自主分配。财务部门将各单位填报预算汇总合并后形成学院综合预算草案提交学院审议。
二是“项目预算”与“项目+科目预算”的过渡衔接。为做好该项衔接,各单位可对照预算项目支出说明(参见附件2)及会计科目说明对2017年度预算模板中各项目涉及到的科目进行熟悉和把握,结合各单位开展活动计划进行合理分配填报。
“一个附加申报”为各单位大额预算项目申报明细表的填报。根据学院要求对于各单位某一项目金额超过20万,必须详细列明具体事项预算的组成、轻重缓急及预计付款时间。
(二)难点:各项目对应的科目划分及科目预算额度的分配
首先应明确对项目及科目的解释。项目为根据学院预算分类管理需要自行设置的分类名称,一般仅适用于学院内部。科目为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具有通用性。项目预算解答“完成什么事要用多少钱”问题,科目预算解答“完成这些事的钱要用于哪些方面”的问题。
财务部门已经根据项目核算内容预设了部分会计科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各科目的预算额度可由各单位参照往年报账情况分析填报科目预算,预计无业务发生的会计科目不填报预算。
预算执行过程中若部分项目或科目预计超预算,可在保持该单位预算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由各单位提出项目(科目)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财务部门备案执行;若单位预算总额超预算需进行调增的,应定期由单位提出预算总额调整申请,并详细说明调整事由,经主管院领导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并由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总额调整申请向学院提交预算总额调整建议草案,经学院审议通过由院长签字后执行。
四、具体编制说明
(一)2017年1-6月预算由财务部门编制,编制时一般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决算中某项目未发生支出,二是决算中部分单位预算项目号的使用与会计科目不匹配,如招待费应列入管理费项目未列,而由办公费项目列支。
对于问题1解决办法为:根据项目核算主要内容全额或按比例划拨为相应科目预算,按比例划拨的由财务部门与各部门沟通后确定。
对于问题2解决办法为:项目号及科目均不进行调整,按项目余额作为1-6月预算总额,按决算中剔除不正确的科目因素后的科目支出占项目支出比例计算1-6月科目预算。
(二)各单位预算分为部门(处室)预算和学部预算,具体编制说明如下:
1、各行政处室的部门预算按项目性质及审批权限分为通用一般经费、部门一般经费及部门专项经费。通用一般经费为各部门员工正常办公经费,含办公费(业务费)、管理费、差旅费。部门一般经费及部门专项经费为根据各部门职责专项安排于相关部门的经费,并根据学院规定的审批权限,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的为一般经费,需由主管院级领导签字的为专项经费(参见附件3)。
通用一般经费可按原项目预算额度编报,并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减少。
部门一般经费根据各部门历年决算数额合理安排项目预算。
部门专项经费根据各部门本年度计划开展的专项工作合理安排预算,其中:信息化建设费集中在计算机管理中心,其他各单位本年不再编制。为便于安排学院整体资金计划,各部门专项经费中大额项目(20万元以上)应详细列明具体事项、轻重缓急程度及预计支付时间,各部门大额项目由财务部门汇总上报学院进行论证,通过后列入部门预算。
2、各学部预算仍按原方法进行编制项目预算,按在籍学生人数固定标准及固定金额计算全年项目预算总额,减去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决算额的差作为2017年7-12月项目预算。
采用固定金额编制的项目有:出租车经费,管理费,宣传费。
采用固定标准编制的项目有:教学业务费每生每年60元,学部学生活动费每生每年6元,体育维持费每生每年20元,毕业论文经费理学部、信息工程学部、艺术学部、传媒学部每生每年20元,其他学部每生每年10元。实践教学费根据教务处指定的年级专业人数、标准及校企合作费安排预算。
(三)不纳入学院综合支出预算事项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院计提的学生资助经费、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已列入学院事业支出,上述三项实际支出不纳入学院综合支出预算,由学生、学部、工会单独编制支出预算。共青团组织所收的学生团费由财务“代管团费”科目单独核算,其实际支出由学生处单独编制预算。故2017年度学生处、各学部及行政处预算中部分项目为代管及专用基金预算,具体包含项目说明如下:
学生资助经费核算资助学生及与学生活动相关的各项费用,其预算项目包含:学生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学生活动费、学生困难补助、学生其他补助及体育维持费、学生活动宣传费等。
职工福利基金核算学院各项职工福利支出,其预算项目包含:女工普查费、职工慰问金、满十年奖励等。
代管工会经费核算学院工会活动支出及部分学院职工福利支出,其预算含:教工餐补、节日福利、上缴师大工会经费、工会活动补充支出(员工工会会费不足部分补充)等。
代管团费核算共青团组织团员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学生处根据活动计划编制预算。
此外,根据财政厅等收费管理部门关于票据使用管理规定,教务处负责组织的校外各类考试费计入代管项目,不列入学院支出预算。教务处负责将本年度代管项目的预算收入及支出情况编制预算。学院各部门承接社会单位业务取得的其他收入,列入部门其他专项,由各部门提交具体支出预算。
行政处
2017年2月22日
附件2:
部分通用预算项目开支范围说明 |
部门类别 | 项目名称 | 开支范围 | 备注说明 |
学 部 | 教学业务费 | 日常教学办公用品、金额8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印刷复印费、宣传费、教学差旅费、专用材料费、邮寄费,教学仪器设备小型维修费等。 | 不得报销招待费、娱乐费 |
出租车经费 | 工作人员乘出租车到市内办理公务发生的出租车费。 | |
管理费 | 用于学部对外交往活动 | 管理费指标要严格控制使用,对外招待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
学部学生活动费 | 用于学生活动服装租赁、条幅、耗材、奖品、音响租赁等, | 由学生资助经费-学生活动费列支 |
毕业论文经费 | 用于毕业论文(设计)、调研、查阅复印资料等。 | 不得报销学部其他用途的打印复印装订费 |
实践教学经费 | 按教务处提供的相关专业的实践活动报销 | |
宣传费 | 用于学生活动宣传材料复印、条幅、展牌、喷绘、资料印刷。 | 由学生资助经费-学生活动费列支 |
体育维持费 | 用于体育用品购置,奖品、服装、药品、证书等。 | 由学生资助经费-学生活动费列支 |
行政处室 | 办公(业务)费 | 日常办公用品、印刷复印费、邮寄费等 | |
管理费 | 用于各行政处室对出租车费、外交往活动、加班工作餐等。 | 管理费指标要严格控制使用,对外招待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
差旅费 |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会议费、必要的保险费、 | |
培训费 | 行政处师资培训用于教师岗前培训、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等; 学生处辅导员培训及补贴用于学生处组织的辅导员培训、学习,心理咨询师培训及辅导员素质大赛奖励等。 | 培训人员培训前应明确相关培训类型并取得相关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参加 |
专项经费 | 根据各专项经费规定内容及金额列支。基建、后勤、教务、图书馆及安全工作处大额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列支。 | |
附件3:
行政处室专项经费列表
部门 | 专项经费项目 |
学院办公室 | 学院招待费、其他公用支出 |
教务处 | 教学奖励费及监考费、讲座费、实习经费、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教学改革项目、科学研究项目、普通话测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教师资格及成人高考、音美测试。 |
公共教学部 | 外教工资、外教差旅费、外教保险医疗中介费 |
学生处 | 学生勤工助学经费、学生保险医疗、学生军训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专项奖励、学生体育运动、宣传资料印刷费、辅导员培训及补贴、学生奖学金、学生困难补助、专项奖励、社会实践。 |
招生就业处 | 招生业务费、就业培训费、就业奖励、招待费、就业指导费、创业基金、就业困难学生补助、校友会。 |
行政处 | 工资、员工保险、奖金补助福利、人事代理、师资培训、外聘劳务费 |
后勤处 | 资源使用费、 物业托管费、 开水供应费、 供暖费(南院、北院)、 电费(南院、北院)、 水费(南院、北院)、 食堂专项经费; 修缮、维修费; 学生宿舍改造专项经费。 |
基建与资产管理处 | 办公用品采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设备维修、基建工程、新校区建设。 |
计算机管理中心 | 维修费、专项材料费、信息化建设费(全院)。 |
图书馆 | 图书购置费、图书馆建设专项经费、师大图书资源使用费。 |
安全工作处 | 监控道闸设备专项经费。 |
附件4:
项目(科目)预算调整申请表 |
申请部门: | | 申请日期: | |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科目名称 | 原预算金额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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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调整事由 | |
主管院领导审批 | |
院长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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