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员工工作业绩的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通知
2017第6号
关于申报2016-2017学年员工工作业绩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记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申报2016-2017学年的工作业绩,认证内容如下:
1、本学年获得院级以上的各种奖励;
2、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的课题、科研项目;
4、申请并被批准的专利成果;
5、参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编注、译著等;
6、其他可记载到业绩档案中的材料。
二、工作程序
1、3月15日—3月24日,员工通过网络办公“个人事务—个人总结业绩情况—上传个人工作业绩”专栏申报,规范填写业绩名称,例如:个人奖励情况要严格按照所获奖励证书上表述进行填写。
2、3月27日—4月1日,员工按照业绩目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业绩认证小组进行认证。
3、认证结束后,员工业绩将在网络办公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认证生效。员工填写的《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见附件),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存档。
三、相关说明
1、业绩取得时间:员工在2016-2017学年所获得业绩。
2、材料提交要求:
奖励类:校内获得奖励提交复印件1份,校外获得奖励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
论文类:提交期刊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原文、封底,左侧装订;
教学成果类:提交立项申请、结项报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
著作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培训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注:获得技能证书添加到“个人事务”-“个人职称及技能证书获得”中,不计入此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见附件)1份。
以上材料须经本部门审核,复印件加盖部门公章,所有纸质材料由各学部、各部门统一收齐装入档案袋提交行政处进行认证。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见附件)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1日前发至付静网络办公邮箱。
3、员工工作业绩每年认证一次,上年度已经认证的本年度不再申报,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下一年认证,员工业绩主要用于学院职称评聘、职级晋升、岗位竞聘等,且以上工作所需材料均以网络办公上认证的材料为准。
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
行政处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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