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2018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7〕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与实际发展需要,现将编制2018年度预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围绕学院 “十三五”发展规划及学期工作计划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科学、依法编制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加大资金统筹管理力度,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预算执行的科学性,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学院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一)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科学统筹,保障重点。
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障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合理统筹资金,整合、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区分事业支出与专用基金支出,严格控制、专款专用。优先保证人员经费、运行经费,集中财力保障学院重点事项支出,促进资金优化配置。
(二)加强成本核算,勤俭办学,降低成本。
加强成本核算意识,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推进各项预算收入全口径覆盖;严格控制一般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建立节约型校园。
(三)强化专项论证,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
根据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严格审定专项资金支出;坚持项目预算为主,科目预算为辅,细化项目预算,优化科目预算;逐步建立项目安排有目标、项目实施有监控、项目结束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清零年末预算结余,合理控制运行成本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安排,清零年末到期的项目预算结余。针对仍需实施的未完成项目,论证后重新纳入下年度预算编制范围。保持适度资金储备,合理控制运行成本。
三、编制内容和办法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费住宿费收入、科研收入和其他收入。包含学院内部各部门和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收入等(含利用学院资产的经营性收入)。其中附属单位上缴管理费及收入也应纳入收入预算范围。
1.财政拨款主要是财政部门拨入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义务兵学费补偿等。该项收入由学生处配合行政处财务部门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对高校拨付国家资助经费的标准及预计人数编制预算。
2. 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行政处依据2018年预计在校生人数和收费标准编制预算,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辅助完成预计在校生人数的确定。
3.科研经费收入(横向与纵向科研)由教务处根据有关单位预计审批通过的预算额度编制预算;
4. 其他收入由学院办公室、教务处、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配合行政处编制预算。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由各附属单位依据协议规定上缴学院的管理费等,配合行政处编制预算。
(二)支出预算
1.支出预算内容
支出预算包含学院综合支出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专用基金预算及代管款项预算。学院综合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专用基金及代管款项预算由行政处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科目预算分析编制。
各部门预算根据职能权限,参照上一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按照预算模板分别编制部门预算,编制时需参照“预算编制模板”中《会计科目》表具体说明内容,将所列各项目预算金额合理分配至对应会计科目,做到精细化“项目+科目”预算。
本部门预计发生的,归属于其他部门的项目支出计划,应汇总上报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作为2018年度项目预算编制依据。
2.部分专项预算归口编制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
包含工资、绩效、津贴、课时费、社会保障等。学院各部门需向行政处人事部门申报文件,明确允许发放的绩效、津贴、课时费等,由人事部门根据上级和校内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审核同意后,编制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制时应考虑年度新进人员因素;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包含医疗费、奖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等。
① 医疗费包含员工体检费、外教体检费、学生体检费等,由行政处、公共教学部、后勤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编制;
② 奖助学金包含国家拨入奖助学金、学院学费收入按比例计提的学生资助经费中用于校内奖学金等,该项预算由学生处与行政处财务部门负责编制;
③ 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等预算由行政处人事部门负责编制。
(3)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 水费、电费、取暖费及物业管理费、资源使用费等保障性支出预算由后勤处负责编制,编制时应考虑可收回水、电、暖及教工宿舍房租等因素;
② 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编制;
③ 实验药品、实验耗材等采购预算由实验管理中心负责编制;
④ 各单位办公费(业务费)、差旅费、管理费等运行支出预算由各部门分别编制。
(4)资本性支出
① 教学仪器、教学设备的采购及其维修预算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② 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采购及其维修、基建工程预算由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编制;
③ 安全消防、监控设备的采购及其维修预算由安全工作处负责编制;
④ 修缮维修工程由后勤处负责编制;
⑤ 图书采购及图书馆建设经费由图书馆负责编制;
⑥学院专项经费由有关部门配合行政处编制。
3、专用基金及代管款项预算归口编制
(1)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生活动费(全院)、学生体育运动、学生医疗(不含医保中心学生医疗费报销事项)、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不含员工补贴)等预算纳入专用基金-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由学生处负责编制;
(2)学部体育维持费、宣传费、学生活动费纳入专用基金-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由各学部分别编制;
(3)学生创新实验(实践)经费纳入专用基金-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4)学生创新创业经费纳入专用基金-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
(5)因要求开具发票形成学院科研收入的科研经费支出(横向与纵向科研)纳入学院事业支出,形成代管款项的纳入代管款项预算,两项预算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6)职工福利费纳入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预算,工会经费纳入代管款项预算,两项预算由工会负责编制。
四、编报要求
(一)强化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各单位要参照2017年度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考虑2018年学院发展需要和单位工作计划,认真编制预算。项目预算要明确具体、科目预算应科学合理。
(二)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统筹安排各项资金
各单位要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在合法创收的基础上,做到应收尽收,及时足额上缴学院财务部门,严禁隐瞒、截流收入。
(三)认真组织专家论证,有效实施项目监控
凡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归口管理必须经过论证,提交学院院务委员会通过后,列入2018年项目预算。
(四)精细化预算,强化预算执行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能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要尽可能明确,项目的内容尽可能细化,以保证预算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预算通过后,项目预算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内容执行,非客观条件变化不得作预算调整。
(五)按优先级别申报大额预算项目
各单位根据预算模板中“大额预算项目申报明细表”编制本单位2018年大额项目预算,大额项目需详细列明编制依据,预计支付时间及优先级别。
(六)附属单位上报单位预算
附属单位参照本通知要求编制各单位2018年预算,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由行政处提交学院备案。
(七)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各单位负责人根据“部门通用预算项目支出范围说明”及“行政处室专项经费列表”等文件(参见附件),按照新预算模板(详见附件1)编制预算,并于12月15日前报送电子及纸质版部门预算,纸质材料须经本单位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行政楼224室。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财务部门,电话:80784830、80785856。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18年度预算编制指导
附件2:部分通用预算项目开支范围说明
附件3:行政处室专项经费列表
附件4:部分会计科目使用及说明
附件5: 2018年预算模板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