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财务决算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做好学院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财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截止日期
根据上级部门对财务决算时间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年终财务借款及报销的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
为了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常年借款未报、未清者务必及早清理,因特殊原因无法报销清还的借款,应出具书面说明,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并按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无书面正当理由,且借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财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办理相应部门的各项借款。
三、学费催缴工作
高等学校学生缴纳学费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请各学部相关负责人督促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尽快缴清,以准确进行收入决算。
四、其他收入催缴工作
学院房屋出租、各项资源使用费归口管理单位,要对照合同约定催缴各类收入,并上交学院财务部门。后勤处应做好水电费缴纳回收工作。
五、独立核算单位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学院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汇华科技等附属单位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学院有关规定,将协议、财务决算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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