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司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统计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财司函[2017]822号),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部署(冀教财[2018]1号),为顺利完成国家高校教育经费统计编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统计数据填报分工
根据2017年教育经费统计报表内容及主要指标解释,各部门按以下分工填报数据:
1.行政处负责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1-13行数据;高等学校科研经费收支情况表;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情况表;只读_高等学校支出与成本情况表;高等学校年末债务情况表。(详见附件2,下同)
2.教务处负责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14-27、50-52行数据。
3.图书馆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36行数据。
4.基建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高等学校基本情况表代码28-35、37-50行数据。
二、填报数据及时间要求
为保证对外报送数据统一性,相关数据以2017年高基统计报表为准。2018年1月22日下午5:00前请将纸质版材料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行政处张启明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张启明网络办公邮箱。
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合作,逐级落实,确保该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财务部门张启明联系,联系电话:80785856。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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