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换发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近期接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今年6月份安排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或证书毁损需换发的老师可提前做好准备,于5月底之前将材料报送行政处(行政楼225)。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其中登报声明一项已经取消。
联系人:陈洋 咨询电话:80784830
附件:1、《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办法》
2、《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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