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关于2017-2018学年考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依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现就我院教职工2017-2018学年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员工的年度表现进行全面考核,把师德、工作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的重点,并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以激励员工锐意进取,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考核范围
全院在职受聘教职工,包括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辅导员、专任教师等。
三、考核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即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其他等次不设比例。
五、考核工作步骤
(一)各学部、各部门中层以下人员考核
各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制订实施计划、严格考核程序,根据每个教职工的平时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和个人述职,确定考核等次;辅导员、专任教师的考核要深入贯彻落实《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要与其工作业绩挂钩;见习期人员要写出个人总结,所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不评等次,确定是否合格),其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定级的主要依据。
(二)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考核
院长、副院长、院务委员考核由学院董事会另行安排。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由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本部门员工参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测评评价要点》进行测评。
六、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5月8日—5月20日,各部门动员部署、组织个人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评定等次,于5月20日以前,将考核结果、《2017-2018学年员工考核登记表》上报学院,员工通过网络办公上传个人学年工作总结,5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5月底公布全院考核结果。
七、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是一项常规而又严肃的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评价和切身利益,是岗位聘任、调整、评聘和职务变动的依据,各部门和教职工要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2017-2018学年员工考核登记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测评评价要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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