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决算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做好学院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财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销截止日期
根据上级部门对财务决算时间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年终财务借款及报销的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恢复报账时间另行通知。停止报账期间,各单位已完成已开票事项仍可将报销单据交至财务部门,待恢复报账后根据学院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二、借款清理工作
各学部、各部门未核销借款务必及早清理,因特殊原因无法报销清还的借款,应出具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并按学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无书面正当理由,且借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财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暂停办理相应部门的各项借款。
三、学杂费催缴工作
高等学校学生缴纳学杂费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是学生应履行的义务。请各学部相关负责人督促欠缴学费、住宿费的学生尽快缴清,以准确进行收入决算。
四、其他收入催缴工作
学院应收未收的房屋出租收入,由归口管理单位按照合同规定予以催缴,学院代收的水电费由后勤处根据使用单位实际欠费情况予以催收或预收。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8年12月21日
阅读次数:3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