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网络客户端补充填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 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行政处组织学院各位员工进行个税纳税基数专项附加扣除数据的填报,并已将数据上传至税务系统。但由于个别员工报送数据不完整、填报不规范,导致专项附加扣除的部分信息上传失败。
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已正式上线,各教职工可自行下载,并在客户端核对已上传的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请大家于1月7日前将扣除信息核对并补充完整。如不申报或未成功申报,计税时视同工薪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员工对自己所填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旦出现虚假申报,将会影响个人征信,并承担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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