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关于推荐2019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2019年全省共推选“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10名,并从中遴选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采取差额推选方式进行。我院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推选要求 各学部、各部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事迹为基础,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推荐候选人填写《2019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4月30日上午之前报送至行政处,电子版发至陈洋邮箱。
2、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学院将对推选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经综合评议后,确定学院拟推荐候选人,再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组织上报材料。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80784830
附件:2019年河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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