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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缩小  放大+  2019-05-20

        按照学院工作安排,依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现就我院教职工2018-2019学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员工的年度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积极引导我院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激励员工锐意进取,勤奋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考核范围

        全院在职受聘教职工,包括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辅导员、专任教师等。

        三、考核内容

        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德”和“绩”的表现,即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实绩。

       德:把师德作为考核的重点,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等十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其他等次不设比例。

       五、考核工作步骤

     (一)各学部、各部门中层以下人员考核

       各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要制订实施计划、严格考核程序,根据每个教职工的平时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和个人述职,确定考核等次;见习期人员要写出个人总结,所在单位提出考核意见(不评等次,确定是否合格),其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定级的主要依据。

     (二)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考核

        院长、副院长、院务委员考核由学院董事会另行安排。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由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本部门员工参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测评评价要点》进行测评。

       六、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5月20日—5月30日,各部门动员部署、组织个人述职、填写2018-2019学年员工考核登记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评定格次,于5月30日以前,将考核结果、2018-2019学年员工考核登记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上报学院,员工通过网络办公上传个人学年工作总结,5月31日前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6月初公布全院考核结果。

       七、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而又严肃的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评价和切身利益,是岗位聘任、调整、评聘和职务变动的依据,各部门和教职工要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

      《2018-2019学年员工考核登记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测评评价要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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