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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教育实施办法 (试行)

-缩小  放大+  2019-03-08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师德教育是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学院通过师德教育,促进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凡我院教师,都须参加师德教育与培训活动。

  第二条 我院师德教育采取统一部署、分级实施的模式。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师德教育的总体原则、目标、要求、培训计划。各学部、各部门师德建设工作小组根据学院部署,组织本单位教师师德培训学习等相关教育活动,及时了解教师的思想动态,关注教师的发展诉求,做好师德教育的考核和鉴定工作。

  第三条 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师德教育制度、辅导员上岗师德教育制度、教师日常师德教育制度。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道德教育和实践,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把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学术规范教育、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师德教育内容。加强师德教育课程建设,精心设计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内容和方法,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师德教育贯穿教师职业生涯的全过程,根据职业生涯不同阶段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师德教育的主题内容和形式。逐步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制度。组织新教师进行入职宣誓仪式,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老教师退休时,举办荣休仪式,用他们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在职教师。学院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时,教师要签订师德承诺书。

  第五条 我院师德教育主要围绕以下方面展开:

    (一)提高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教师承担的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

    (二)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实践者;

    (三)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教师牢固树立“为国育才、为民育子”的教育信念和家国情怀;

    (四)加强法律法规教育,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依法执教意识;

    (五)引入心理健康教育,帮助教师正确应对工作、生活方面压力,以积极向上的心态投入教书育人工作。

  第六条 各学部、各部门的师德教育应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师德教育形式,融入到岗位职责、教学科研和志愿服务活动中,增强师德教育效果。

  第七条 教师应按照学院安排,积极参加师德教育培训学习活动,每人每年应完成6小时以上的相关师德教育(包括在线教育),并提交个人总结,各学部、各部门汇总后交行政处备案。

  第八条 教师取得师德方面相关的科研、教学成果,可作为个人业绩进行申报,相关结果作为职级晋升、院聘专业技术职务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20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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