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关于评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各单位、全体教职工坚持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师大党委工作要求,面对异常严峻的防疫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学复课做出了贡献。
为大力表彰我院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报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决定评选一批学院抗疫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抗疫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
学院全体教职工(含附属单位)。
(二)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当好“战斗员”“宣传员”“保障员”,积极投身到抗疫工作、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工作中,在值班值守、人员排查、体温测试、爱心捐赠、科普宣传、志愿服务、心理疏导、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物资保障、后勤服务以及校园门岗值班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为学院疫情防控做出重要贡献。
二、评选程序
1.由各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材料须审核把关。
2.学院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行政处、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会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进行复核评议。
3.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一般不超过单位总人数的10%,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当增加名额,但需排序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冲在前、勇担当、靠得住的先进个人推荐出来。要严格推荐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真实突出、在广大教职工中认同度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个人要真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推荐表格(详见附件),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表彰奖励,大力宣传
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学院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评选更高级别(校级、省部级、国家级)同类奖项候选人时,将直接从获奖范围中择优推荐上报。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学习先进,克难奋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
(三)报送材料相关事宜
1.纸质材料要求: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
(2)《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一份)。
2.电子版材料要求:
(1)《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2)申报先进个人需同时报送800字事迹材料和个人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大小2M以上)。
请各单位于2020年6月15日上午10:00前将纸制材料报行政处(行政楼225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所属单位为文件名发送至陈洋处。
联系人: 陈洋 付静
联系电话:80784830 80785851
党群工作部 行政处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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