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期间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做好暑假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暑假期间全体教职工坚持做好每天晨午两次的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需立即就医,第一时间上报学院,并填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核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
2.继续按照“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如确有需要离石外出的,或自外地返石的,要加强个人防护,履行相关行程报备手续,填报《教职工返石(离石)情况登记表》(附件2),按照辖区管理原则,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属地管理相关规定。
4.如有计划前往北京市、湖北省的人员或离冀出省的,需提前书面申请(附件3),报所在单位、行政处、学院疫情防控办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冀,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跨地区流动时要按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
5.全院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活动一律暂缓;教职工及职工近亲属在近期有回国计划的,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和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填报《近期回国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6.秋季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学院的统一要求执行,具体安排待学院另行通知。
暑假期间如出现其他突发重大事项,须按照上级部门和学院的统一安排开展疫情防控等工作,请随时关注学校的相关通知。为便于统计汇总,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表格和材料请及时发送到邮箱: hhxyyqfk@163.com。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电话联系。
行政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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