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教职工工作业绩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记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申报2022-2023学年的工作业绩,认证内容如下:
1、本学年获得院级以上的各类奖励;
2、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的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与完成院级以上的课题、科研项目;
4、申请并被批准的专利成果;
5、参编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编注、译著等;
6、其他可记载到业绩档案中的材料。
二、工作程序
1、3月23日—4月5日,教职工整理业绩照片,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见附件),并通过网络办公“个人事务—个人办公—工作业绩”专栏申报,规范填写业绩名称。部门组织基层业绩审核。
2、4月6日—4月16日,审核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学院业绩认证小组进行认证。
3、认证完成后,教职工业绩将在网络办公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认证生效。教职工填写的《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存档。
三、相关说明
1、业绩取得时间:教职工在2022-2023学年所获得业绩。
2、材料提交要求:
奖励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照片(院级无需提供);
论文类:提交期刊原件照片(期刊封皮、版权页、目录、正文);
教学成果类:提交立项申请、结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
著作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照片(著作封皮、版权页);
培训类: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获得技能证书添加到“个人事务”-“个人职称及技能证书获得”中,不计入此项);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一份;
以部门为单位填写《2022-2023业绩认证分类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以上材料需经本部门审核确认,《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2022-2023业绩认证分类汇总表》和相关业绩电子照片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5日前报送至行政处。
3、教职工工作业绩每年认证一次,上年度已经认证的本年度不再申报,规定时间内未申报者视为下一年认证,教职工业绩主要用于学院职称评聘、职级晋升、岗位竞聘等,且以上工作所需材料均以网络办公上认证的材料为准。
附件: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工作业绩认证审批表
2022-2023业绩认证分类汇总表
行政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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