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3年3月工资发放说明
各学部、各部门:
现将2023年3月工资发放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代扣代缴事项
1.个人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本月代扣2023年1-6月个人省医保。产假及脱产读博人员无工资或工资不足扣款的,待复职后补扣。
2.病事假及物业水电。本月根据考勤情况对病事假人员正常扣款,由“减1”项列示。
教工宿舍住宿人员扣除3月水电物业,由“物业水电”项列示。
3.个人所得税。本月根据个人所得税2023年2月征期(即2023年1月工资)应缴纳的个税情况由工资中扣缴个税。
二、加项
1.学部兼职团总支书记兼职津贴本月正常发放,由“加1”项列示。
2.专职辅导员岗位津贴、思政教师岗位津贴本月正常发放,由专项列示。
3.顶岗教师津贴于2023年3月-2023年7月发放,本月为第一次发放。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财务赵永才,电话80785856。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23年4月4日
阅读次数:1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