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部门: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考核评价促进事业发展,依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员工年度考核办法》和《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现就我院教职工2022-2023学年度考核与师德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的重点,按照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在疫情防控工作的贡献,对教职工的年度表现、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积极引导我院教职工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激励教职工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二、考核范围
全院在职受聘教职工,包括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各部门一般管理人员、辅导员、专任教师等。
三、考核内容
2022-2023学年考核工作包括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两部分。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即考核教职工师德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工作实绩。
德:明确师德师风是教师队伍考核的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等十个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办法》相关细则。
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训的情况。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根据本学年工作特点,教职工在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的表现、推进合并转设背景下的工作状态,要作为考核的重要因素予以考虑。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成效以及取得的实绩,根据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师德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师德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考核人数的50%左右,年度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考核人数的20%左右,其他等次不设比例。
五、考核工作步骤
1.院领导考核
学院领导考核由学院董事会另行安排。
2.中层管理人员考核
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由院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本部门教职工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测评评价要点》进行测评,学院班子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确定考核等次。
3.各学部、各部门中层以下人员(含教师专技人员)考核
各学部、各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制订实施计划、严格考核程序,根据每名教职工的平时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和个人述职,确定考核等次;转岗人员、调整部门及兼职人员由所在部门参考相关部门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
教师等专技人员考核应将师德师风作为首要标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重点对专技人员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时代要求和恪守职业道德情况的进行综合考量评价,并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统筹个人业绩和团队成果,综合对学院发展所做贡献和抗疫工作表现,对专技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4.各附属单位人员考核
各附属单位人员考核由各自理事会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完成后报学院备案。
六、考核工作程序
考核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班子成员为考核委员会成员,行政处组织实施,相关处室协同完成。
1.5月24日—6月9日,各学部、各部门成立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应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动员部署、组织个人述职、填写《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并提出评定等次意见。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的还需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2-2023学年度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2.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各党总支、教工党支部对考核工作进行政治把关。
3.根据有关规定,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中层及以上人员学年度考核要点,由学院党群工作部及学部党总支、直属教工党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4.各学部、各部门于6月9日前,将中层以下人员考核结果、《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2-2023学年度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上报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学院考核工作委员会按“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进行评议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部、各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适当方式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等次,并对其优缺点进行说明,为个人发展提供建议、指明方向。被考核人须在《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6.6月9日前中层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下教职工通过网络办公上传个人学年工作总结。
7.6月20日前学院组织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工作。
8. 6月30日前学院党委会、院务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七、考核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考核工作是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涉及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评价和切身利益,是岗位聘任、职级调整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各学部、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学院考核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严把民主评议、等次确定、公示监督和考核备案等关键环节,确保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对每一位教职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今后要逐渐加大对考核结果的使用力度,真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干事创业!
附件:
1.《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登记表》
3.《基层党组织(总支、直属支部)审核意见表》
4.《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2022-2023学年度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5.《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师德考核办法》
6.《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层管理人员测评评价要点》
7.《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处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