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职员职级评审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各部门:
依据《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员职级制管理条例(试行)》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职员职级评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院全体聘任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一)职员系列参照《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员职级制管理条例(试行)》。
(二)聘工系列参照职员职级系列申报,符合晋升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等相关专业资格条件的,可分别按照技术工五级、技术工四级、技术工三级、技术工二级申报职级。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7月14日—7月15日,个人申报。本人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员职级申报表》(见附件1),并向所在学部、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二)7月16日—7月19日,各学部、部门参照职员职级任职条件、本年度师德考核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同级同系列进行排名推荐,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于7月19日上午11:00前交到行政处219办公室,提交一份纸质《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员职级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并将电子版钉钉发送至行政处付静。
(三)7月下旬,行政处审核汇总申报情况;学院职员职级评审委员会对各级职员职级进行评议(含聘工系列)。
(四)汇总评议结果,报院长审批。
四、材料要求
(一)《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职员职级申报表》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上报行政处;
(二)任职期间各种奖励证书、资格证书不再提交相关材料,学院按照员工申报的工作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行政处
2023年7月14日
阅读次数: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