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现将我院2023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的范围
我院在职教师,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时间安排
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高校网上审核、高校现场受理确认材料、认定机构网上认定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如下:
1.注册申请:网上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12日(9:00—24:00)。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体检时间:自通知发布后即可体检。《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3.申请人线上提交有关材料,时间11月15日至11月19日。教师资格网注册成功的申请人,使用注册时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省岗前培训报名学习网站(http://hbgs.gspxonline.com)点击“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详见《2023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手册》)
4.现场确认时间:11月20日上午10点,由行政处统一组织前往师大本部行政楼A209室。
三、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应向所在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由单位统一打印《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人事处统一打印,本人需现场确认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学校现场审验原件后退返申请人)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4.学历认证材料打印件或复印件;(学历信息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需经学信网查询获得验证,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申请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5.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网(网址:http://jszgcjxx.hee.gov.cn/)查询,无需打印。
6.体检医院出具的贴有申请人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须A4双面打印;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报名系统核验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供)
8.申请人岗位聘任暨授课证明;由教务处统一出具并加盖教务处和学院公章,申请人授课证明课时数不少于10课时。
9.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来学院工作后全部合同)
10.近期白底免冠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体检表照片同版)。
(二)申请人填表及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相关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学历认证材料、体检表、聘任岗位证明暨授课证明、聘任合同等顺序排放。
2.《体检表》:双面打印,贴一寸免冠照片(白底,照片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与网上注册照片同版;体检表不可以有空项、体检项有问题需要提供体检报告;不可以出现“备孕”字样,怀孕需提交相关证明。
3.聘任岗位暨授课证明需如实填写。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网上填报信息时,申请人工作单位仅填写学校(河北师范大学)全称,不要附加院系等信息;考试形式一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二)申请人填报信息要求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学院将严格把关,对申请人上报的认定材料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凡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上报;学院在报送认定材料前,按规定将上报人员信息在校内公示。
(三)按照教育厅要求,学院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学院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联系人:陈洋 联系电话:80784830
附件:
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2.2023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解答
3.2023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手册
4.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行政处
2023年11月2日